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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日期:
2011-12-22 21:49:39 发布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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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晓清,男,1965年出生,宜昌市人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,中共党员,资深执业律师、企业法律顾问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湖北律师协会会员,现任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律师、合伙人。
李晓清律师于1988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考,以宜昌市第一名的优异成绩首批获得律师资格,1992年由宜昌市公安局调入宜昌市司法局直属第二律师事务所。同年经湖北省司法厅考核批准颁发律师执照,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备案,现在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。
李晓清从事律师工作以来,能够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》严格要求自己,在业务上能够不断加强学习,接受新知识、新观念,有较强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办案能力,敢于挑重担,办大案、难案。对所承办的案件做到了精益求精,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李晓清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,先后办理大量刑事案件、民事案件、经济纠纷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,并担任多家单位法律顾问,执业能力受到客户的高度评价,如香港太元造船厂诉宜昌船厂造船合同纠纷案,李晓清代理港方在北京中国国际贸促会申请仲裁(时为当年我市最有影响的案件),取得了较好的效果,充分维护了港商的合法权益,受到港方的特别奖励;工行三峡分行点军支行与宜昌中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,通过五级代位执行,最终从深圳执行回400余万元,贷款本金、利息及双倍罚息全额收回;工行三峡分行铁路坝支行与宜昌市商业银行资金拆借合同纠纷一案,通过多方努力,追回拆借资金本息2150万元,为工行创造了极佳的经济效益;工行三峡分行铁路坝支行与宜药集团借款合同纠纷案,通过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诉讼及执行,一举收回现金5550万元,受到工行各级领导的好评。其综合业务能力及应变能力受到高度评价,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联系方式:13307206606 办公地址: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肖家巷6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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